导读:2021年11月18日,重庆市政府印发《重庆市支持氢燃料电池汽车推广应用政策措施(2021-2023年)》(以下简称“《措施》”)。《措施》提出五项支持氢燃料电池汽车的相关政策,包括给予加氢站建设补贴、给予加氢站运营补贴、推动公共领域示范应用、给予通行便利支持、大力创新商业模式。
《措施》提出,对纳入规划并建成运行的前十座加氢站,给予30%投资补贴,单站最高不超过300万元;对氢气终端销售价格不高于25元/千克的加氢站,按照年度累计加氢量,给予每千克30元运营补贴,单站最高不超过300万元。
《措施》还提出,要加快推进重庆市公共服务领域氢燃料电池汽车的推广应用,稳步提升氢燃料电池汽车应用规模,并给予中型及以下氢能源电池货车通行便利。
重庆汽车产业基础雄厚,氢气资源丰富且成本较低,已将氢燃料电池产业作为汽车产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,培育经济增长新动能的重要环节。
2020年3月20日,重庆市发布《重庆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发展指导意见》(以下简称“《意见》”),《意见》提出,到2022年,建成国家级质量检测机构1个,建成加氢站10座,氢燃料电池汽车运行规模力争达到800辆;到2025年,建成加氢站15座,氢燃料电池汽车运行规模力争达到81500辆。
《重庆市支持氢燃料电池汽车推广应用政策措施》
全文如下:
重庆市支持氢燃料电池汽车推广应用政策措施(2021—2023年)
为加快推进氢燃料电池汽车试点示范和推广应用,推动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发展,培育新的增长动能,制定以下政策措施。
一、给予加氢站建设补贴
自2021年1月1日起,对纳入全市整体规划并建成运行的前10座加氢站,按建设实际投资(不含土地成本)30%的比例对加氢站投资主体进行补贴,单站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300万元。(责任单位:市经济信息委、市财政局)
二、给予加氢站运营补贴
自2021年1月1日起,给予加氢站运营补贴,补贴标准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并结合我市实际每年进行调整。2021年的补贴标准为:对氢气终端销售价格不高于25元/千克的加氢站,按照年度累计加氢量,给予每千克30元、单站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运营补贴。(责任单位:市经济信息委、市财政局)
三、推动公共领域示范应用
市级有关部门出台专项支持政策,以定线物流货运车、公交车、市政环卫车、邮政快递车等为重点,加快推进我市公共服务领域氢燃料电池汽车的推广应用,稳步提升氢燃料电池汽车应用规模。(责任单位:市交通局、市城市管理局、市国资委、市邮政管理局)
四、给予通行便利支持
在我市注册登记的中型及以下氢燃料电池货车,可新增纳入我市城市配送示范车辆范围,并给予通行便利。(责任单位:市交通局、市公安局)
五、大力创新商业模式
有关区县(自治县,以下简称区县)政府要加大商业模式探索,制定支持氢燃料电池汽车推广应用的专项政策,大力支持相关企业成立融资租赁平台公司,推动氢燃料电池汽车大规模示范应用。(责任单位:有关区县政府)
以上政策措施自印发之日起30日后施行,相关补贴申报办法另行通知。以往本市有关规定与本政策措施不一致的,以本政策措施为准;国家后续出台相关政策的,遵照执行。